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6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30.17%股份的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0年7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第12项《关于公司收购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13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4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6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 |